鼓勵選手拿金牌 盧秀燕:每月提供1萬2千元獎助學金

▲▼盧秀燕在臉書上公告給優秀選手獎學金作鼓勵。(圖/盧秀燕臉書)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108年全國運動會日前落幕,臺中市代表隊勇奪55金54銀44銅,共153面獎牌名列全國第3,創下縣市合併以來,歷年最佳成績市長盧秀燕也在臉書上公告這項消息,爲了鼓勵選手拿獎牌,凡是在全運會全中運拿到金、銀、銅牌者,每月給予培訓獎助學金,最高可領1萬2千。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臺中市代表隊這次在全運會中各項賽事表現亮眼自由車項目18面金牌,臺中就拿了13面;游泳項目也摘下10金11銀7銅,其中,游泳健將王星皓打破3項大會紀錄、1項全國紀錄,共拿下6金、2銀、1銅佳績,成爲游泳項目的最大贏家

臺中市代表隊在這次賽會中,總計9人打破6項大會紀錄,5人創2項大會紀錄及1人破全國紀錄,並以總獎牌數153面,排名全國第3,較上屆挺進一名。

李昱叡表示,市府爲肯定選手努力,9月通過「臺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髮給辦法」,將從明年開始按月發放獎助金給予臺中市得牌的優秀運動選手,直到下次賽事,用行動支持運動選手,讓選手專心訓練全力比賽,市府當後盾

李以全運會爲例,個人項目金牌:每月可領1萬2千元,銀牌4千元,銅牌2千元;團體接力賽金牌8千元,銀牌2千元,銅牌1千元;全中運部份:個人項目:金牌6千元,銀牌2千元,銅牌1千元;團體項目或接力賽:金牌4千元,銀牌1千元,銅牌5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