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水泥滲漏肺栓塞 亡婦家屬求償敗訴

張姓老婦做完骨水泥手術後數月,突然因心因性休克過世,解剖發現骨水泥滲漏造成肺栓塞,家屬怒告外科醫院和醫材公司,求償420萬元。高雄地院判醫院和醫材公司無責免賠,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張姓老婦因「胸腰椎壓迫性骨折」至高雄某外科醫院做骨水泥手術,術後無異狀,數月後到別的醫院準備開刀切除額頭腫瘤時卻突然心因性休克過世,解剖後發現骨水泥滲漏造成肺栓塞,家屬怒告外科醫院和醫材公司並求償420萬元。法醫研究所報告指出,張婦肺栓塞僅局部,原有心血管疾病纔是致死主因,高雄地院判醫院和醫材公司無責免賠,可上訴。

2018年7月張婦因爲下背痠痛、腹部緊繃感到某外科醫院求診,檢查出「胸腰椎壓迫性骨折」,院長爲其第12胸椎及第2腰椎進行骨水泥手術,術前家屬也簽下自費說明及同意書。

張婦做完手術後隔天就出院,該年10月因額頭腫塊至高雄長庚急診,當時並無異狀,11月準備安排住院切除腦腫瘤,卻心因性休克去世。解剖發現張婦先前做的骨水泥滲漏,造成肺栓塞,家屬認爲是外科醫院疏於提醒風險,回診時也沒發現異狀,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向醫院、醫材公司提告求償420萬元。

外科醫院認爲,風險已記載在手術同意書上,使用的骨水泥也符合醫材認證,且張婦完成手術後4個月才休克,期間無肺栓塞症狀,回診也無異狀,死因經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與該院手術無關。

張婦家屬另對外科醫院提業務過失致死罪刑事告訴,獲不起訴處分後聲請再議仍遭駁回。

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指出,張婦肺栓塞確實爲骨水泥外漏造成,但僅出現在局部,僅會降低氧氣攝取,並未擴大到引起死亡。衡量解剖結果及張婦原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認定死因主要爲心因性休克,雄院判外科醫院和醫材公司無責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