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願意「防疫照顧假」支薪 財政部:可加倍減稅!

▲僱主願意「防疫照顧假」支薪財政部表示,可適用紓困特別條例,達到加倍減稅的效果。(圖/資料照)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疫情延燒,確診遍佈雙北,臺北市長柯文哲、新北市長侯友宜同步於今(17)日宣佈,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稚園補習班安親班自18日至28日全部停課,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爲了鼓勵企業支薪,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企業若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時,還持續支付薪水,可適用紓困條例,達到「加倍減稅」的效果。

勞動部官網,「防疫照顧假」是爲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僱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僱主應付薪資

「鼓勵企業支薪,不要因爲員工請假而不支薪水。」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即可適用紓困特別條例,在這期間,僱主支薪在申報年度所得稅時,可就給付薪資金額200%,自所得額中減除,有加倍減稅的效果。

據瞭解,申請適用紓困特別條例給付薪資加倍扣除的僱主,應在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請假紀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