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男對高跟鞋打手槍還射在裡面 沒人看到不算公然猥褻

李男趁着半夜四下無人,對李姓女子高跟鞋手槍。(示意圖東森新聞,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4歲的李姓男子去年9月看見淡水一棟公寓大門沒關,偷溜進去後趁着半夜四下無人,竟然對着一名李姓女子的高跟鞋打手槍。李女隔天準備出門時發現鞋內有不明黏稠液體且發出異味報警檢驗後發現是精液,氣得提告毀損及公然猥褻。但士林地檢署認爲,李男並沒有「供人觀覽」的意圖,因此以不起訴處分

李男在2015年9月8日凌晨3時許發現淡水一棟公寓大門沒關,於是偷溜進去對着走道旁鞋櫃的高跟鞋打手槍,並將精液塗在3雙鞋子上。鞋子的主人李女隔天準備出門時,發現自己的高跟鞋散發出異味,而且裡面還有不明的黏稠液體,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採驗高跟鞋上的液體,發現李男涉嫌重大於是通知到案說明,但他供稱,自己當天是因爲酒後尿急纔會那麼做。讓李女氣得提告毀損及公然猥褻,事後又覺得繼續和對方扯上關係實在太噁心,於是主動撤回毀損告訴。

不過,士林地檢署認爲,李男是在凌晨3點涉嫌猥褻,透過監視器畫面也可以看出當時附近並沒有其他人,主觀上並沒有「供人觀覽」的意圖,實在很難對此裁罰,因此在日前決定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