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3年32天1千萬和解!葉少爺想拿畢業證書 校方:已喪學籍

▲葉少爺假釋,形象和先前差很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葉少爺」葉冠亨2012年4月酒駕害死3條人命判刑6年,服刑期間加入獄中樂隊成爲薩克斯風手,關了3年32天, 29日下午假釋出獄,「願意支付許小妹以後的學費直到成年。」 當初就讀的和春,只差幾個學分,就能有畢業證書,很想拿到大學學歷,希望可以和空大的學分合並,對此和春表示,「學生判刑確定時,就已經喪失學籍。」

葉冠亨2012年4月酒後開車,以時速超過120公里在高雄市中華路狂飆,後來便撞上違規垃圾車,又撞死婦人李幸蓉、同行友人陳岡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後又導致李夫許明義悲傷過度心肌梗塞猝死,不僅奪走3條人命,讓許小妹成爲孤兒,被判刑6年,服刑期間擔任薩克斯風手,考取街頭藝人證照獄方認爲表現良好。

葉冠亨關了3年又32天,加上1000萬和家屬和解,29日下午假釋出獄,「謝謝家屬願意給予機會和解, 現階段能做到的就是支付她的學費直到成年。」不過假釋讓死者家屬不能諒解,而他當初在和春差個學分,就能拿到畢業證書,服刑期間也在空大修了50幾個學分,希望可以合併學分拿畢業證書,對此,和春表示,「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一旦被判刑就喪失學籍,因此不可能再回來。」

● 《ET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