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說清楚

(圖/本報系資料照)

大陸快艇因我方海巡艇登檢翻覆,造成4人落海,其中2人死亡,事態愈演愈烈,外界一再要求海巡署公佈當時的錄影畫面,以釐清事實,不料,海巡署在事發一個星期後,才透過檢方轉述,由於當時海巡人員忙着救人所以忘了錄影。老實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說法,根本難以取信外界,反而招致更大的疑團。

一來,根據《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第9條,海巡人員執行公務時,應隨時照相、錄影、錄音,或以其他方式蒐證,以保全相關事證。難道當時海巡艇上的4名人員全都沒有攜帶手提錄影設備嗎?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海巡人員沒有依照應有的SOP執勤,同樣必須追究。

海巡艇的任務是執行海上安全戒護、打擊不法、維護海疆,常常會碰到爭議狀況,隨時隨地錄影以保全證據,是海巡人員的基本工作,怎麼可能會沒有帶錄影設備或帶了不用?

再者,如果確實沒有錄影,那爲什麼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不一開始就清楚告訴外界,而是拖到陸方罹難人員家屬抵臺前才匆匆宣佈?這當然會讓外界猜測是否是有錄影,只是情況對我方不利,所以高層要求「蓋牌」,乾脆推說沒有錄影?

管碧玲幾次強調對方是「三無船」,爲躲避查緝在海上急速蛇行,纔會造成翻覆。大陸倖存漁民「遣返」後接受陸媒訪問,卻揭露他們的船是因爲與我方海巡艇碰撞後被頂翻掉了。對此,管碧玲終於不再否認雙方有碰撞的事實。

管碧玲強調,海巡人員沒有隱匿事實的動機。或許確實是如此,那連日來的謊言究竟是誰要求海巡署、金門地檢署說的?蔡政府出來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