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發佈校外培訓風險提示:勿一次繳納超3個月費用

昨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發佈校外培訓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家長,給孩子選擇培訓機構和繳納培訓費用時,要選擇有資質正規培訓機構,且不一次性繳納超3個月或60課時的培訓費用。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意見印發以來,大多數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培訓業務。但近期也發現,仍有部分培訓機構無資質、無證照開展培訓活動,還有部分培訓機構以充值優惠、買多送多等方式誘導家長一次性繳納超期高額培訓費用。

爲避免“退費難”和培訓機構“卷錢跑路”造成的經濟損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昨天向家長們發出三點提示。一是爲孩子選擇培訓機構,請務必首先確認該機構是否具有相關資質。正規校外培訓機構須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證照,並張貼在培訓場所醒目位置,且按照辦學許可證審批的培訓項目來開展培訓業務。家長可通過“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查詢有資質的正規培訓機構名單

二是不要盲目聽從銷售人員的優惠推銷或打折許諾,不要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3個月或60課時的培訓費用,以免遇到培訓機構倒閉或者卷錢跑路,造成經濟損失。如有機構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培訓費用,請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三是簽訂培訓合同時,儘量選用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如選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請仔細研讀合同條款,對培訓內容質量承諾、培訓期限收費金額及退費標準辦法等條款,要逐項逐條審閱確認。要在簽訂合同後再付款,並索要正規發票收據,同時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據資料,以作爲維權憑據。

本報訊(記者 雷嘉

(原標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發佈校外培訓風險提示 勿一次繳納超3個月或60課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