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清償款 9月底前將全數退款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關廠案」衍生爭議迄今已17年,勞動部已研提勞基法修正草案,將勞工退休金資遣費列爲優先債權。同時,勞動部也指出, 退(返)還關廠工人清償款的部分,截至5月15日止已完成退款之貸款戶共計132戶,曾繳納款項的貸款戶可望於今年9月底前全數通知辦理退款。

勞動部表示,今(103)年4月已訂定發佈「勞動部退還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清償款補助要點」及「勞動部返還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清償款處理要點」兩要點,作爲退(返)還1,105名關廠工人清償款之依據。

同時,已於4月13日起循相關規定程序退還貸款勞工已償還的貸款金額,截至5月15日止已完成退款之貸款戶共計132戶,目前仍持續積極辦理退款作業,曾繳納款項的貸款戶可望於今年9月底前全數通知辦理退款。

勞動部表示,現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設置目的係爲墊償僱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勞工6個月未獲清償之工資,如將基金墊償範圍擴及資遣費與退休金,考量道德風險及增加基金財務負擔,恐將大幅提高提繳費率,宜審慎研議

另爲加強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之保障,勞動部已研提《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等債權之優先受清償順位與第一次序之擔保物權同;另增訂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應於規定期限內足額提撥、未依法給付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課刑責等規定,而該項修正草案也已於102年12月19日報行政院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