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別讓「新創板」變成白費苦工

金管會證期局正在研擬專門針對資本額及規模還不夠大或是還沒有獲利的中小企業新創公司創立新的臺股交易市場讓他們可以掛牌籌資,簡稱「新創板」。證期局初步規劃的「新創板」有別於「創櫃板」,可以次級交易、買進賣出。金管會初步規畫投資資格設限於專業投資人」(資產3,000萬元)及「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並具有投資經驗者,才能在新創板投資,以適當保護投資人。

許多國家或地區其實都早已經創立此類「創業板」,包括法國、英國、美國、新加坡、深圳、香港、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也的確有許多知名新創公司透過資本市場籌資進軍臺灣市場,像是Line、Shopee、Tesla、Foodpanda、小米等。我非常認同臺灣新創界需要大家一起扶植,養出我們自己的獨角獸。儘管金管會證期局的立意良善,但從過去我推動STO專法的經驗來看金管會推動新創板這件事我非常擔憂大費周章設立新創板到頭來只是一場空

第一,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型代幣)其實就是利用區塊鏈技術,將股票或債券等傳統金融商品資產以虛擬代幣的型式證券化。STO的好處包括可以讓交易更公開透明、成本更低、簡化股票發行與銷售流程,減少會計、法律及科技人力的成本,並能24小時全天候交易,有更多機會吸引國際資金、提高全球資本流動性等。但是自從2019年STO法規上路後,至今還沒有任何一家新創公司以STO募資,最大的主因還是法規過於保守。

第二,臺灣在2013年推出「創櫃板」,依據櫃買中心網站說明其設立目的也是扶植微型創新企業發展,提供具創新、創意構想之非公開發行微型企業「創業輔導籌資機制」,提供「股權籌資」功能不具交易功能。創櫃板主打企業免辦理公開發行、享有公設聯合輔導、籌資成本低及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知名度。但是當初爲了保護投資人,創櫃板只能募資、不能公開交易。比較之下,「新創板」跟「創櫃板」最大的差異只有兩點:投資人能不能買進賣出?以及是否限於非公發公司?那何不直接鬆綁「創櫃板」的法令,開放創櫃板的次級市場、放寬入場資格等限制。

再者,根據櫃買中心揭露的創櫃板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8月累計申請公司共有383,創櫃板公司家數爲90家,輔導中公司家數爲40家,透過創櫃板籌資系統籌資金額新臺幣5.6億元,非透過創櫃板籌資系統籌資金額約新臺幣31億元。簡單來說,就是創櫃板的成效不彰,募資的效果極差,更多是第一批登板的公司拿得到第一輪資金。至於第二輪之後的資金與那些後來才登板的公司,隨着創櫃板失去熱度,想在創櫃板籌資更是難上加難。對新創公司而言,登板最大的效用頂多是增加品牌知名度與曝光度。新創公司多必須自己找好資金才能登板,而且還要負擔合規的成本與未來籌資方式的限制。

再加上臺灣直接金融率僅10%,也就是說,資本市場協助企業的程度很低。若政府沒認真大力刺激新創板的市場流動性與活絡性,「新創板」增加次級市場也是玩假的,買進後賣不出等於實質上沒有次級市場存在。根本的問題還是沒解決。金管會目前將「新創板」投資人資格僅限於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或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根本沒有深入瞭解新創公司的需求與困境,以及臺灣投資人的習慣。

舉例而言,資產3,000萬元的專業投資人通常必須達到一定的KPI,那他們去投資公開發行公司的市場就好,根本沒有足夠的誘因讓他們來投資新創公司。何況是散戶投資人多是追求看得見的獲利,而那些真正想支持新創產業的人卻因爲資產沒有3,000萬而無法投資新創公司。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支持新創,卻扼殺全民當天使的可能性,這種本末倒置的作法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最後,「新創板」只是讓新創公司有個品牌認證可以拿、讓政府有KPI而已。若政府執意如此,可以預見「新創板」會淪爲跟創櫃板及STO一樣的下場。我希望這次政府不要再純粹跟風或爲了做而做,而最後淪爲敷衍了事。

從我過去當過創業家、新創立委到現在回到民間經驗談這件事,新創板若要成功就必須直接打到問題的痛點。接下來,我也會持續以民間身分爲新創業者發聲。呼籲金管會下次提出「新創板」的架構能夠展現解決問題、扶植新創的誠意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