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能源有代價 風險共承擔

節能與環保是熱門話題,可惜往往流於泛泛而談,口惠不實。水電收費不考慮環保就是一例,而收費未能做到鼓勵節能又是一例。除本身價值外,現存能源附帶着對環境及安全具有威脅負面代價。爲了社會福祉,有必要全方位規畫及探索經濟、高效、安全兼具潔淨、環保效益的能源。

無論是實質性風險,或僅僅基於心理困惑,在享用電力時,人人希望遠離電廠,因爲污染與心理感受都隨着距離的增加而減弱。由於電廠與周邊設備,如水壩風車等,含有污染與潛在的危險,因此用智能網調整電力收費,除發電成本用電量及時段外,可考慮電力的危機成本。

消費電能供電網絡,多方搭配傳輸,並非來自單一能源。用戶付費,理應反映不同電力來源所含的風險。譬如,用戶消費的電能,若有七○%來自火力、二○%來自核能、十%來自水力,則在計算電費時,考量三種能源所佔的比例。污染嚴重的火力發電,徵收較高電費。以環保能源產的再生能源,則依發電成本折扣收取電費。

節約用電之外,從各種能源所生產的電力收入中提成,資助新能源和環保研發。創新是永續發展的必要途徑;傳統文化對此未予重視,可從政策面上循此方向努力。提取科研經費時,考量不同能源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程度,從火力發電所得中徵收的科研經費比例應相對提高。

理想的情況是:由用戶自報其樂於接受的電力來源比例,再由電力公司依其申報的比例、用電量及以上所提的準則,收取電費。如此,可顯現國民對環保究竟重視到什麼程度,而不至於僅僅空口白話(pay lip service)。依據全民對電力來源的取向做爲參考,擬定並執行能源政策,進而逐步調整並發展電力能源。瑞典已考慮實施以上部分措施。不過如此安排,有賴全民對環保的共識,以及政府執行環保的決心。

關於七彩能源(水,核,風,太陽生物,煤、油和天然氣等火力及其它)的利弊和風險討論,也許臺灣尚未準備妥當;基於當前的人文國情,在能源嚴重缺乏的臺灣,收取電費時,至少可以秉持實證態度,對節能用戶優先給予折扣獎勵

用電付出的代價,除了經濟及發、輸、變電的成本之外,尚有環境、安全的永續福祉及社會、政治、心理的考量,甚至於節能反應出的成效,纔是真正的電力代價。使用能源附帶的風險有待共同承擔。

後言福島核事故後,能源可靠度浮上臺面。應日本東北大學邀請訪仙台,併爲九月在法國特魯瓦召開的「二○一一歐洲安全可靠性年會」開幕式就安全設計做主題演講。對寶島的環保、能源、工安議題間有所感,旅途中擬文七篇,投書《中時》,此爲最後一篇。請一體看待,希望有助擬定科技政策,確保安全可靠。臺灣在創新與管理上雖有進步,但實踐乏力,有加強的空間。

作者香港城市大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