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涉多起縱火案 學甲警掃除地區亂源

臺南學甲分局查獲54歲謝姓慣竊涉嫌縱火,起獲噴燈贓物,並移送臺南地檢署請檢方聲押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學甲地區於3、4月間接連發生多起火警,雖然失火地點皆爲無人居住的廢棄豬圈,或是無人看管的雜草堆,並無造成人員傷亡或是嚴重財產損失,但是已經讓警消人員疲於奔命,此異常現象引發學甲分局注意,深入追查循線查獲54歲謝姓慣竊涉嫌縱火,起獲噴燈等贓物,並移送檢方聲押獲准。

警方說,對於多起野草等火警,雖無線索顯示人爲縱火,警方仍成立專案小組彙整相關火場跡證,經過數月的調查,警方懷疑學甲地區的54歲謝姓竊盜慣犯,涉有重嫌,即通報學甲分局警力謝嫌加強監控

警方於5月9日上午10時許,巡邏人員在學甲區昌裡的廢棄豬舍內,當場查獲犯謝嫌持有偷竊得來之衣物及噴燈,惟謝嫌因害怕畏懼而不配合調查,讓案情一度陷入膠着,經專案人員漏夜深入偵訊,謝嫌始坦承行竊及縱火燃燒空地雜草等4案,惟對縱火動機,謝嫌只解釋推稱爲驅趕蚊蟲毒蛇,確切縱火動機警方現仍調查中。

警方說,謝嫌因竊盜案服刑6年,去年8月纔出獄,現仍假釋保護管束中,惟謝嫌近2個月內已犯下多起竊盜、詐欺、公共危險等刑案,引發地區民衆的厭惡不安,學甲分局除將謝嫌解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備妥謝嫌持續犯案資料,報請檢察官聲請羈押,順利於10日將謝嫌裁定羈押在案。

學甲警分局長陳錦文表示,縱火是相當嚴重的公共危險犯行,民衆應提高警覺,發現火災現場有可疑人、物,應立即通報警方,全力協助警方查緝縱火嫌疑犯,期望民衆、警察及消防人員通力合作,共同防範縱火消弭災害,確保生命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