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宣佈 11月起越南等區快遞貨物不得並袋

關務署(圖/吳靜君攝)

關務署今日宣佈,爲阻絕非洲豬瘟於境外,自今年11月1日起,自越南等疫區進口之空運快遞貨物,除文件類外,均不得並袋託運。

爲防止快遞業者或進口人利用空運快遞並袋通關簡易措施,夾藏豬肉產品進口,自本年11月1日起,空運進口快遞貨物其起運地或產地爲:越南(VN)、柬埔寨(KH)、寮國(LA)、緬甸(MM)、菲律賓(PH)、東帝汶(TL)、印尼(ID)、印度(IN)、馬來西亞(MY)、不丹(BT),除報單類別X1進口快遞文件外,不得以數提單分號貨物併成一袋託運進口,以利X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