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鎮代1票1000 買票求當選 判刑3年6月並沒收賄款

新竹關西鎮代當選人劉享福2018年9合1選舉,涉嫌透過樁腳,以1票1千元進行賄選。(圖/記者王致凱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關西鎮代當選人劉享福2018年9合1選舉,涉嫌透過樁腳,以1票1千元進行賄選,新竹地院依賄選罪判劉3年6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賄款2萬2千元。

判決指出,劉享福爲關西鎮民代表會第四選區候選人,他爲求順利當選,2018年9月21日晚間揪彭男到關西鎮南和國側門橋邊碰面,以每票1千元代價,交給彭8千元現金,向彭及其家人共8人買票

同時,劉享福另外拿出4萬9千元現金給彭,由他轉交關西鎮南和裡內其他具有投票權人,彭男再以每票1千元代價,將錢交給蔣男等多人,並分別告知「這是鎮民代表劉享福的,他要選鎮民代表,請多支持」等語,事後彭男向檢調自首而查獲。

法官認爲,劉不思以正當方式參選,委由彭男向有投票權人賄選,而被告蔣男基於情誼輕率的接受賄選,敗壞選風,尤以劉的犯案情節最爲嚴重,卻始終矢口否認犯行,甚至推託彭自首動機可疑,犯後態度不佳。此外,蔣雖於偵查中否認犯行,惟於審理時已坦承全部犯行,更繳回其收受賄賂,足見其確已悔悟,因此依收賄罪判刑2月,緩刑2年。自首的彭男則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