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暫停廣西貴港市港安機動車服務有限公司北環站聯網和授權打印檢驗合格標誌業務的通知

暫停業務通知書

廣西貴港市港安機動車服務有限公司北環站:

2024年4月22日,經覈查發現你單位存在車輛外觀明顯不符合標準通過檢驗的違規檢驗行爲,根據你公司申請聯網時的承諾,以及《全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業務聯網監管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你單位採取暫停業務(暫停聯網和暫停授權打印檢驗合格標誌)5日的懲戒措施,期限爲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限你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提交整改報告、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予以恢復業務。逾期未提交整改報告或驗收不合格的,我所將終止你單位業務。

特此通知。

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4月22日

圖文:車管所

採編:甘 霖、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傅 瑜

審覈:劉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