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終止眉山市東坡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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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政府

關於終止眉山市東坡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眉州古城牆遺址公園和周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程序的公告

眉東府公〔2023〕31號

爲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改善片區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東坡區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6日發佈《關於眉山市東坡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眉州古城牆遺址公園和周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通告》(眉東府通〔2022〕21號),擬對眉山市東坡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眉州古城牆遺址公園和周玲國有土地上房屋進行徵收。

該項目自啓動以來,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開展了入戶調查及公示、徵求補償方案意見、房屋和土地的認定及結果公示、測繪和評估機構入場作業、初評結果公示、徵收補償方案公示等工作。2023年8月16日區徵補中心發佈了《關於啓動眉山市東坡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眉州古城牆遺址公園和周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預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期限的通知》,確定了2023年8月25日9時起至2023年9月23日18時止的30日爲提前簽約期限。現預簽約期限已結束,18戶被徵收戶中預簽訂協議的戶數爲16戶,未達到本項目確定的預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戶數比例爲95%的要求。

按照《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實施舊城區改建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組織被徵收人根據補償方案,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在簽約期限內,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的戶數達到規定比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終止徵收程序。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的戶數比例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但不得低於百分之九十。”的規定,東坡區人民政府決定終止眉山市東坡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眉州古城牆遺址公園和周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程序。

特此公告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來源:http://www.d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