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司法正義 民團選出李貴敏等4立委「優秀司法正義委員」

▲立委李貴敏等4人,獲選爲「優秀司法正義委員」。(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灣陪審團協會、臺灣公民參與協會、臺灣北社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司法改革正義行動聯盟」,2日選出4位立委爲「優秀司法正義委員」。4人分別爲民進黨周春米蔡易餘國民黨的李貴敏,以及民衆黨賴香伶。聯盟指出,4人在立法院中,關注臺灣司法及正義,頗有貢獻,值得表揚。

聯盟2日發佈新聞稿指出,臺灣司法及正義長期受人詬病急需大幅改革,然而具體之改革,均涉及修法或立法,足見立法權於司法正義之實現上,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而立法權系由個別委員集體行使,則立法委員是否具備司法正義之意識並有促使法案通過之能力,即攸關司法正義之能否實現。有鑑於此,臺灣陪審團協會、臺灣公民參與協會、臺灣北社等關心司法改革的民間團體,共組「司法改革正義行動聯盟」,邀請學者專家、NGO等各方代表擔任評審委員,發起司法政策評鑑,以「質」、「量」兼具的評鑑,議決出4位「優秀司法正義委員」。

其中本次評選委員分別爲律師陳爲祥(臺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王小玉(前臺北市政府廉政委員)、何宗勳(臺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楊聰榮(臺灣陪審團協會會員)、張正修開南大學教授)、林忠正(前立法委員)、潘威佑(臺灣北社秘書長)、林秉權(臺灣陪審團協會秘書長)等8位擔任評鑑委員。評鑑方式系以三讀通過法案提案立委或政黨爲評鑑對象,本次共有19位立法委員,提出34個提案;4個政黨,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民衆黨等提出15個提案,籌備及評鑑完成歷時4個月。

最後選出的4名「優秀司法正義委員」,分別爲民進黨的周春米、蔡易餘,國民黨的李貴敏,以及民衆黨的賴香伶。「司法改革正義行動聯盟」召集人、臺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爲祥律師認爲,一般社會大衆對於司法正義的期待,最後都要透過立法過程,才能夠得到實踐,但司法改革與司法正義的實現,通常不會在鎂光燈下受到關注,以致於在這個領域下功夫的立法委員少之又少,希冀透過立委評鑑,選出這4位針對司法正義有卓越貢獻的委員,共同擔任第一屆「優秀司法正義委員」模範

此外,聯盟在本次評鑑過程也發現諸多應改革現象,例如:法令主管機關於提案時,經常未完整盤點相關法令,致嗣後必須依靠個別立委或黨團提案補救,凸顯法案管理之疏漏;立法委員提案有跟風、抄襲現象,以成年降爲18歲爲例,總提案數(包括民法等相關法案)高達25案(含行政部門提案),然提案內容大同小異,互相抄襲痕跡明顯;提案通過卻造成司法正義倒退之法案如《國民法官法》,亦有未通過但內容違反人權精神之提案,如單獨對執行職務之警察人員犯妨礙公務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