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惡狼曾對同房獄友伸狼爪! 自爆小時候遭養父性侵

陳男今早被押往宜蘭地檢署復訊。(圖/記者莊雅婷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17日發生光頭惡狼性侵男童慘案警方調查發現陳姓嫌犯有2次性前科,今年7月纔剛出獄,8月搬到宜蘭三星鄉與父親祖母同住,不料又再次犯案被捕,腳上沒有戴電子腳鐐,警方晚間火速逮人,檢方復訊後,今早聲請羈押。而他更被揭出曾對同房獄友伸出狼爪,性侵得逞。

受害男童17日中午要到社區籃球場,叫打球的哥哥返家吃飯,途中被陳嫌帶到附近一處興建中的農舍頂樓性侵得逞,由於男童機敏逃脫後,回家不斷哭泣,向家人哭訴,整起案件曝光消息傳出後讓不少民衆相當震驚,痛斥陳男「太可惡!」

警方調查發現,37歲的陳男在民國88年和94年都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入獄服刑12年6個月,今年7月纔剛出獄,列管資料新北轉移到宜蘭。據《蘋果日報》報導,入獄後陳男竟趁夜深時,對同房的獄友伸出狼爪,且性侵得逞。

另外,報導指出,宜蘭縣政府衛生局9月初也曾對陳嫌進行團體處遇課程,進行團體課程時,他都「非常配合」,課程期間曾向治療師自述小時候曾被養父長期家暴及性侵。目前衛生局將會同精神科專科醫師商討、評估

由於陳嫌此次是於7月28日服刑期滿出獄,出獄後並無法令依據及授權進行監控,檢方18日上午指出,承辦檢察官經復訊,陳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反覆再犯風險所犯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照行政訴訟法聲請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