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管理趨勢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將被如何治理?

隨着人民羣衆對規範教育培訓行業呼聲日漸高漲,我國有關部門逐步加深了對民辦教育行業的重視程度,各地教育行政單位也陸續出臺了一些管理辦法。在12月22日中國教育學會舉辦的“全國民辦培訓機構規範管理研討會”上,北京師範大學民辦教育研究所所長海濤、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教授薛二勇作爲國家智庫單位的政策制定專家,就民辦教育培訓行業規範現狀進行了剖析,並從政策視角爲國家相關部門在對民辦教育培訓行業規範管理上提出了政策規劃。

北京師範大學民辦教育研究所所長周海濤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教授薛二勇

規範現狀:雖初見成效,教育培訓行業規範化之路仍需攻堅

2017年起,上海、成都、西安、江蘇、廣州等多地開展清理、整頓行動,先後出臺針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規定或管理辦法,並取得了初步成效。以“培訓第四城”成都市爲例,成都市教育局聯合相關部門多次對行業進行重點治理,查勘出2285所不合格機構,責令909所機構限期整改(其中210所機構停業整頓),此外,上海也將逐步關停502家無證無照機構,西安共取締92所無證幼兒園、397家無證培訓機構。

雖然部分地區就培訓行業規範出臺了相關的規定、辦法,但大多是遵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在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與設立、管理與監督等方面作了一些規定。目前,我國尚未有對民辦培訓機構出臺專門的法律規定,各地在制定具體的規範辦法時,普遍存在着重審批、輕監管的情況,多以“防”和“堵”的原則增加“禁止”民辦培訓機構經營者的經營行爲。對此,北京師範大學民辦教育研究所所長周海濤明確建議政府部門應從“管事業”向“管行業”“管市場”轉變,並配強跨部門監管力量,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弱化事前審批。

教育行政部門將如何促進各地區教育培訓機構良好發展

北京師範大學民辦教育研究所所長周海濤、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教授薛二勇認爲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刻不容緩,並給出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一些規範建議,如推動國家就校外教育立法、繼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加強黨建工作、制定更爲明晰的培訓機構設立與營運管理標準、明確教育培訓機構的內涵外延、強化教育培訓機構評估、不斷提高教育培訓質量等。

推動國家就校外教育立法、加強黨建工作

以法律形式明確校外教育的性質、地位和管理規範,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實際執行有法可依,在具備完善法律體系的基礎上制定校外教育管理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以此保障政策規定的針對性適用性可執行性;積極建立健全民辦教育黨建工作管理體制,明確管理主體,規範隸屬關係,健全工作制度,推進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發揮黨組織在民辦教育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豐富培訓機構的營運管理標準

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培訓機構的教學督導,提升培訓機構的辦學水平,組織專業力量對培訓機構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和評估,並將結果向社會公佈。行業審批主管單位應將重點放在廣受關注的青少年身心安全、教師教學水平虛假宣傳、學費管理上。

發揮多方力量,完善民辦培訓教育行業的管理體系

通過落實並強化檢查機制,提倡並激勵行業自律,引入督導制度、第三方監督評價機制,建立全國統一的教育培訓行業從業人員電子檔案平臺等相關辦法,完善民辦培訓教育行業的管理體系。

加強輿論引導與監督

通過政策引導、樹立模範典型、鼓勵正規機構行使監督舉報職責,加大對影響培訓行業良性發展的非正規機構的處罰力度,促使業內形成培訓機構規範化、教師正規化的發展趨勢。

規範化是教育培訓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魚龍混雜的教育培訓機構勢必要經歷一場大洗牌。希望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權威的第三方學術組織、專家學者等多方合力之下,能夠有效解決行業亂象,讓學生家長享受到優質、規範的教育培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