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車對決賓士 「頭又大」慘輸還落跑

違停的賓士車被撞後保險桿受損。(馮惠宜翻攝)

撞上違停賓士車的白色國產車右側車身傷痕累累。(馮惠宜翻攝)

國產車對決賓士車,結局有夠戲劇化臺中24歲方姓駕駛日前開着自家的豐田汽車社區停車場駛出擦撞到違停在在南區忠明南路777巷旁違停賓士車,賓士車保險桿落漆,而國產車右側車身佈滿擦痕、右前保險桿有1道長長的裂縫未料方姓駕駛發現愛車傷痕累累後逕自上車駛離,讓隨後來開車的賓士車相當錯愕,憤而報警揪出肇逃的方男

臺中市警方局第三分局交通隊3月30日14時許,接獲52歲陳姓賓士車主報案,指稱將愛車停放南區忠明南路777巷旁,不到2小時後要去開車時,發現愛車前保險桿遭不明車輛擦撞,對方卻不在現場也未留下聯絡資料,希望透過警方找到肇事者,好向對方求償。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是24歲方姓駕駛人涉嫌重大,方男到案稱自己從社區地下停車場車道駛出右轉後曾停放社區前拿東西,起步時有聽到「砰」一聲,但沒發現有撞到東西,就駛離現場了。

唯從監視器影像發現,方男駕車右轉後,撞上違停於紅線的陳姓車主車輛,自己下車查看,曾蹲下查看保險桿關心自己的車損,卻對被撞的賓士車輛視若無睹。

而警方勘驗方男車輛,發現其右側車身明顯佈滿擦痕,右前保險桿還因撞擊產生1道長長的裂縫,車損比賓士車還要慘烈。

由於賓士車也是紅線違停,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可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而方男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警方訊後也依雙方違規行爲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