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減租措施 因應紓困條例延長至明年中

財政部國產署自2020年因應疫情啓動全面減免租金兩成,同時也提供租金緩繳措施官員指出,國產署依紓困特別條例期間減租,至今無空窗期,原定爲今年6月底屆期,因疫情升溫,我國擬延長紓困條例至明年中,減租措施也將一併展延到明年6月底。

此外,國產署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案件於三級警戒期間,承租人及地上權人5、6月及7月5日前未繳租金,繳款期限一律展延到今年7月底,至於申請承租、承購、提供開發、交換、通行權委託經營案件,限期補正、通知繳款及通知簽約公證等,在三級警戒期間也可直接展延期限,以利民衆配合防疫

官員指出,國產署租金減免、緩繳等都是依照紓困條例規定期限而定,原本紓困條例爲今年6月30日屆期,租金減免等也比照辦理,惟目前疫情升溫,我國行政院拍板定調紓困條例將延長至明年6月30日。若未來紓困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國產署租金減免等措施也將因應紓困期間一併延長。

自2020年以來,國產署提供租金緩繳、地租減免措施,涵蓋「出租」、「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等類型。在緩繳方面,截至2020年底,國產署受理緩繳租金案件爲218件約2.26億元。

在地租減免部分,根據國產署統計,我國針對出租已減免19.1萬戶租金約8.99億元,委託經營也有416件減租約0.21億元,地上權則有110案(2,245戶)減租,地租減少約1.01億元。國產署累計已減免10.21億元租金。

但官員指出,國產署減租範圍皆爲財政部所持有的國有地,但如果是其他單位持有的國有地如國防部營改基金的各類地上權案,其減租則依照該單位規定,無法比照國產署土地適用。

另外,官員也表示,近年我國積極推動太陽光電標租,各案件回饋金比例多在5%~20%,依各案件搶標情況而定,由於光電標租非繳納租金,而是以每年售電收入的回饋金繳給國產署,因此目前未列入減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