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投資宇昌 綠:專案覈定非首例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針對國民黨指出宇昌案是爲蔡英文量身訂做一事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與律師元龍12日召開記者會迴應。陳其邁表示,專案覈定國發基金相關的審議要點內,這並非首例,過去臺灣發展半導體產業時,包括臺積電、世界先進,以及後來投資中華電信、中華航空程序進行的方式都是專案覈定,和宇昌生技是一樣的。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何美玥與律師連元龍中午召開記者會迴應,針對媒體詢及爲何第二份文件沒有簽報至蘇貞昌院長一事,何美玥表示,因第一份簽呈攸關計劃決行問題,因此必須要院長授權、覈定;而第二份簽呈只是將談判過程告知行政院,並無決定問題,因此只要呈報至副院長即可。陳其邁也補充,行政院在通過決定前,會將公文敬致院長、副院長,進行覈示,因此這份公文會有兩人的簽名,從公文最後標明「擬同意由翁院長代表進行協商事宜,敬請覈示」便能得知這是一份需經過院長同意才能行使授權的公文。陳其邁指出,第一份文件主旨標明瞭「請鑑核」三字,代表這是請求覈示準或不準的公文,但第二份公文主旨爲「請鑑查」,代表這只是一份告知談判過程的進度報告,沒有核示問題,所以無需上呈至院長,這是一般的公文流程。連元龍表示,蔡英文參與宇昌案,來自於兩個人生的意外,一是2007年5月初,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初選結果是由謝長廷勝出,蘇貞昌決定辭去行政院長職務,蔡英文隨同離職,這並非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可以預見,蔡英文不可能預料她在五個月後將擔任宇昌公司董事長。另一人生意外是2008年民進黨在總統大選大敗而有了黨主席選舉,剛開始蔡英文並沒有意願參選黨主席,後來因爲這第二個人生意外,原本好好在擔任宇昌公司董事長的蔡英文又回到政界,辭去宇昌董事長職務、退出宇昌的經營,一段時間蔡家對宇昌的投資也退出。針對媒體詢及,爲何國發基金英文文件內有蔡英文姓名一事,何美玥迴應,第一、國發基金絕對不會用英文發公文,且當時蔡英文三月時還是副院長,絕不可能有擔任民間公司負責人的想法。此外,當時國發基金曾就宇昌案發公文兩次,首次是邀請企業界廠商參加法人說明會,第二次發函只是請他們回報意願。至於媒體詢及,在蔡英文卸任行政院副院長之前,以何美玥所接觸的宇昌案公文內,有無任何公文提及蔡英文將是宇昌公司的主要經營者,何美玥說「完全沒有,我以人格保證。」連元龍補充,關於3月30日、31日蔡英文有無出席法人說明會,並指出她要擔任宇昌公司的董事長一事,只要拿出紀錄便可得知。而那兩天的投資說明會有無蔡家成員出席,說要投資宇昌、成立公司,一樣可透過記錄得知。連元龍認爲,這些都是國民黨刻意操作選戰,故意影射的。且當時蘇貞昌初選還未選輸,蔡英文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會下臺,如何得知自己能擔任宇昌公司的負責人?另外,對於國民黨質疑爲何國發基金在八月底火速撥款,連元龍表示,蔡英文2007年 5月卸任行政院副院長,而蔡英文在2007年7月底就被催生宇昌案的科學家們請求擔任救火隊協助談判,後來與Genentech談判成功後,Genentech要求我方在美國時間9月4日以前完成設立公司、資金要到位,且要求在公司尚未成立前所談授權的條件,必須以正式公文的方式提出。他說,在9月14月簽約之前都可以證明這段時間都是在談判。他表示,因應Genentech的要求,最後遲了一點時間,在9月5日成立宇昌公司,根據公司法有關設立公司的規定,所有股東資金一定要在9月3日前到位,若違反此規定設立公司,公司負責人將遭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纔在8月31日發文請國發基金撥款,而在國發基金9月3日撥款之前,其他3位股東已在同天、比國發基金更早撥款完成,公司法的規定就是這樣。何美玥則補充說明,因爲8月底與Genentech談判完成必須馬上成立公司,以公司名義送出案件,而根據國發基金規定,必須有其他民間資金先到位才能撥款,當時所有被詢問投資意願的公司當中只有永豐餘集團的上智創投和統一集團的統一國際的資金可以在這時間點到位,因此,蔡家必須先投注資金,國家開發基金才能到位。連元龍強調,蔡英文與蔡家之所以擔任救火隊的角色,是因爲宇昌案的資金缺口及Genentech要求美國時間9月4日設立公司的時限要求,蔡英文硬着頭皮說服家族成立公司、幫助政府,一開始是先投資6千萬,在此金額範圍內幫助政府完成此案,擔任救火隊,在宇昌案10月份第二階段的募資並沒有成功,因此後來所有股東又再拿出7千2百萬元,所以就是到1億3千2百萬,只能幫助到此,爲何要幫這個呢,主要也是因爲蔡英文已在2007年9月明確對外表達蔡家資金只是救火隊,只要第二階段的資金到位以後她就會退出。他說,蔡英文也有致力於第二資金的募集,由於2008年5月初蔡英文同意參選民進黨主席,這時她就要考量退出宇昌,而蔡英文就任黨主席後便退出宇昌公司。 何美玥表示,宇昌案推動過程中,Genentech也和其他三家公司同時進行談判,若我方不將談判條件列爲機密,將造成談判困難,因此,當時纔會加密,且請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不可對外提到此案,纔能有機會爭取到合作。她說,在蘇貞昌同意宇昌案的過程中,也諮詢過當時的國科會主委陳建仁何大一和她的意見。而宇昌案經院長覈准後,上智、生揚創投及工研院都有派員赴美實際查覈,赴美查覈後,因爲此案不能只有科學家參與,必須有資金投入,經建會在3月30日由她邀請企業界負責人聚餐,由何大一、陳良博翁啓惠說明此投資案。針對前立委、歐華創投董事長高育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與研發愛滋病藥物TNX-355的Tanox董事長唐南珊合作,向政府申請國發基金挹注遭拒絕,宇昌以同樣的藥物申請卻馬上獲得資金挹注。唐南珊申請國發基金,卻馬上挹注宇昌。何美玥對此表示,高育仁是歐華創投董事長,唐南珊是Tanox公司董事長,Tanox公司有一個AIDS的藥,即TNX-355,唐南珊當時向政府申請國發基金投資,並不是要開發此藥,是由Tanox自行開發此藥,唐南珊是向政府申請投資一個製造蛋白質藥的工廠,而這個工廠的投資金額需要70億元,希望國發基金能投資17億多。

何美玥表示,當時經討論後認爲,這工廠投資金額很大,且藥物尚未開發完成,質疑工廠蓋成後有無藥物可生產。雖唐南珊認爲Tanox公司有TNX-355這個很好的藥,將來可以在這工廠生產,就會有藥物來源,不過,Tanox公司在2007年的第一季就已經和Genentech談成合並,只是還沒有完成合並程序,而由於合併談成,TNX-355已經變成歸Genentech所有,也因此,Genentech纔會提供資訊來邀請國際開發公司合作開發此藥。她說,高育仁等人當時是要申請投資一個製造廠,不是要開發此藥,這製造廠規模是70億,且說要在製造廠內生產的藥,也已經因爲合併賣給其他公司,所以當時在國發基金審議委員會就沒有通過,因爲覺得標的物已經不見,且投資規模太大。她強調,這兩個是不同的案子,因爲宇昌案是研究開發的案子,而高育仁等人所提出的是生產的案子,兩者不同,不要搞在一起造成混淆。陳其邁表示,至今國民黨仍在刻意操作,認爲宇昌案是非經正常程序的行政院「專案覈定」投資,但國民黨在民國98年也曾「專案覈定」投資中華航空50億,他說,「專案覈定」在國發基金相關的審議要點內,這並非首例。陳其邁舉例,過去臺灣在發展半導體產業時,包括臺積電、世界先進,以及後來投資中華電信、中華航空,程序進行的方式都是「專案覈定」,和宇昌生技是一樣的。陳其邁呼籲國民黨不要再抹黑表示過去從來沒有,相同的例子過去已有許多,陳其邁強調,國民黨不應再栽贓抹黑,轉移焦點,且陳其邁質疑,當時98年華航公司虧損38億,行政院爲何要「專案覈定」投資虧損的公司?陳其邁表示,宇昌案走的程序都符合國發基金相關審議要點程序,有些經過國發基金審議,有些是因特殊政策考量,使用專案程序覈定的方式。該以什麼方式進行端視行政院和當時國發基金負責人何美玥主委決定怎樣對臺灣最有利,宇昌案並不是第一個「專案覈定」的個案。宇昌案則是因涉及國際談判問題,所以當下須以密件進行專案的核定程序。此外,關於談判破裂的原因,陳其邁表示,由兩份公文可看出談判破裂的原因在於,對方所開出的條件比我方嚴苛,且其他競爭團隊所提供的條件比臺灣好。至於蔡英文在5月離開行政院加入宇昌後,將宇昌案談成的原因在於,蔡英文親自擔任救火隊,重新和Genentech談相關條件,才完成相關談判。連元龍補充,任何談判在進行時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都不是事先能預期的。當時宇昌案的談判因蔡英文沒有積極參與,因此在5月至7月時是觸礁的,但其他科學家仍持續努力、溝通。根據中裕新藥的公開說明中所提及,最後8月份所談成的授權金爲1000萬美金,500萬美元以現金支付,其餘的500萬美金由發行新股取代。和一開始條件不同,表示整個案子是有進展的。連元龍說,七月份以前蔡英文對此案沒有參與,是七月底至8月初才介入的。連元龍表示,對於宇昌案應該要讓證據講話,現在國民黨政府一個禮拜公佈一小段資料,今天已是第三個禮拜天,要慢慢來切割、凌遲蔡英文,要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請政府一次公佈宇昌案重頭到尾相關資料。不論機密或是不是機密,民進黨政府和國民黨政府的資料都該公佈。陳其邁表示,希望選舉能回到政策主軸,國民黨不要將宇昌案抹黑成弊案,利用這種選舉操作,意圖影響選舉選情。他說,當時行政院爲了推動臺灣生技產業的發展。一羣熱愛臺灣的科學家何大一、翁啓惠、陳良博楊育民等人在臺美之間奔走,希望能促成這種有潛力開發成功的新藥,落實臺灣生技產業發展,但此案最後碰到一些困難,蔡英文也剛好因人生的意外,卸任行政院副院長,才由這羣科學家邀請她加入將這個已經破局的案件重啓談判,讓這個對臺灣生技產業發展相當重要的案件能通過,並讓生技產業在臺灣生根。陳其邁表示,蔡英文爲了臺灣生技產業的發展讓此案通過,而後來這個案子也爲國家人民賺進十億,陳其邁呼籲國民黨,爲人民做事,不要抹黑爲弊案,也不要爲了選舉,謀殺蔡英文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