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生染愛滋被「逼」退學 醫:國軍應公開道歉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舉辦傳染病人權益案例座談會。(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原本就讀國防大學阿立,疑似因爲感染愛滋遭到退學,愛滋病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今(19)日舉辦座談會,邀請醫師律師討論阿利事件。律師許秀雯表示,她對國防大學至今不承認「歧視」一事感到遺憾,高等法院判決應該視爲無效的行政處分。感染科醫師林錫勳則提到,國軍應承認錯誤,爲歧視愛滋生公開道歉,並恢復阿立的權益。

阿立是在2012年一次健檢中得知感染愛滋病,校方不僅禁止他上游泳課,要求餐盤分開清理,甚至威脅他若不自動退學,就要將病情告訴家人,2013年更以頂撞師長爲由,連續記過迫使退學,當時他已唸到大四上學期,只差一學期就能拿到大學文憑

臺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義大醫院感染科主任林錫勳。(圖/記者嚴雲岑攝)

義大醫院感染科主任林錫勳表示,一般民衆對愛滋病有很大的誤解,但自從1996年雞尾酒療法推行以來,只要患者定期服藥,活到72、74歲都沒問題,且游泳、接吻都不會傳染。此外,愛滋病其實可以預防,只要在預期發生性行爲的前一天吃藥,就能避免伴侶遭到感染。如果感染者把病毒量控制到測不到,就算髮生6萬多次的無套性行爲,也不會將病毒傳染給對方

根據疾管署統計,目前國內有3萬多名愛滋病的通報患者,但因爲社會風氣,仍有許多感染者不敢站出來。林錫勳說,阿立在感染者身分曝光後,在同樣違反校規前提下受到不成比例的處罰,「這就是歧視」。他舉誤射飛彈事件爲例,表示國軍若要爲做錯事公開道歉,「那對這件事也要道歉」,並恢復阿立的就學權。「若知錯不改,就代表國軍問題非常大,大到有錯卻沒辦法改」。

社團法人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許秀雯。(圖/記者嚴雲岑攝)

社團法人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許秀雯也表示,雖然國防大學一口咬定「歧視」不存在,但查閱訴願書與相關訴訟,歧視內容卻處處可見,但臺北高等法院卻以阿立沒有在被退學的30天內向國防大學提出申訴,以沒有權利推翻退學處分的合法性爲由,判決衛福部敗訴,讓她覺得甚爲可惜。

許秀雯說,她在擔任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時發現,越是經濟、性別弱勢族羣,就越容易錯失申訴期限,「除發他們背後有很強大的系統指導他要怎麼做」。法院現在要爭執的,不應該是退學處分生效與否,而是回到衛福部最初提出的行政處分,要求國防大學「改善」,讓校方願意張開雙臂,歡應愛滋生重返校園

▲衛福部長林奏延迴應對國防大學開罰一事。(影/記者嚴雲岑攝)

疾管署日前傳出要對國防大學開罰100萬元,卻在最後關頭遭到衛福部長林奏延駁回。林奏延下午受訪時表示,對於阿立事件,衛福部還是會給予裁罰,但金額仍需依照從前開罰案例與阿立事件的事實,由疾管署「斟酌中」。至於被問到如何看待國防部「強硬」的立場?林奏延只是笑着回答,「我不知道國防部是怎麼想的」,不願正面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