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好年!勞保紓困貸款 30日起受理申請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7條第一項第四款與第三項,勞保局每年都會在年底、農曆春節前辦理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

民國111年勞保紓困貸款將於12月30日至明(2022)年1月14日期間受理申請,而申請資格爲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無欠繳勞保保費以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以及利息者,均可申請;但若是已申請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勞保紓困貸款自2002年開辦來,除2005年外,其餘每年都辦理。據統計,110年度勞保紓困貸款件數約8.5萬件,109年度則爲7.9萬件,歷史申辦高點是在金融海嘯期間,2009年時約有20.3萬件、2008年也有14.2萬件。

勞保紓困貸款總貸款額度原則規劃200億元,每人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貸款期間3年,貸款期間利率目前爲年息1.28%,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若以借款10萬元來計算,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07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389元,符合資格勞工可以前往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