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歐洲議會委員會同意 2030年減碳55%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在週一通過了指標性意義氣候變遷法,爲該法案生效前,通過了法案最重要的障礙

歐洲議會和歐盟27個成員國談判代表在上月就該項法律達成協議,要讓歐盟氣候變遷目標具有法律約束力

該目標爲到2030年,歐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水準減少至少55%,到2050年則完全消除排放。

歐洲議會曾經試圖推動更嚴格的目標,即在2030年要讓溫室氣體排放減少60%,環境委會議員帶頭提出這項要求。

週一該委員會通過該法案,包括2030年減少55%排放的目標,52票贊成,24票反對,4票棄權。而要求更高標準綠黨議員們則在週一投下反對票

在該法案生效前還需兩道程序,歐洲議會全院會議將在6月就該法案進行投票表決,然後再由歐盟各個會員國進行批准。

該歐盟氣候變遷法還要求歐盟成一個由科學專家組成的獨立委員會,就未來氣候政策提供建議。該法還要求歐盟訂定2040年減排目標,並建立一機制,訂定歐盟在2030年至2050年之間的排放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