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講手機、聽音樂拖垮速度 11/1北市將罰300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爲了落實交通安全,打造友善臺北禮讓文化城市北市府將於11月1日起,分別在12個行政區內,各選擇10處時十字路口,對不禮讓行人車輛加強取締,最高可罰3600元。但可別以爲「行人我最大」,若過馬路還講電話、聽音樂或當低頭族等拖速度小心也會吃上300元罰單

有鑑於近3年來民衆不走行穿線和不遵守號誌、以及汽機車未裡讓,成爲行人死亡事故案件原因臺北市政府將於明天起擴大執法,舉凡車輛到路口才急速停下來嚇到行人,或沒有和斑馬線上的行人保持「3公尺」遠,大約是4個枕木紋之間的距離違規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有駕駛人就質疑,未來右轉車輛恐怕會大塞車交通局副局長鄭佳良表示,對於行人方面,有所謂的「早閉」,也就是號誌提早關閉的功能,就能讓汽、機車有多一點時間可以通過。不過,行人也別高興太早,因爲如果過馬路講手機、聽音樂或當起低頭族等,也將被處以300元罰款

交通局也呼籲,行人要謹記安全過馬路「停、看、轉、揮、動」5個步驟,意即「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號誌小綠人、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手微笑表謝意、動身起步快步行」,除提高自身安全防禦外,也保持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