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被追討8.6億! 行政院:執行期間10年

國民黨部。(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國民黨轉帳撥用土地案做出處分,追徵新臺幣8.6億元。行政院執行署19日表示,待收案依法辦理,將進行執行,期間爲10年。若國民黨拒繳,此案將移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黨主席吳敦義可能被限制出境甚至拘提。國民黨也強硬迴應,「法院見」。

黨產會調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的追徵案」指出,國民黨以轉帳撥用方式取得、並已移轉給第三人的「國有特種房屋基地」,共458筆是不當取得財產,共獲利8億6488萬3550元。

黨產會6月中旬作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徵8.6億元,17日是繳款期限最後1天。由於國民黨未繳,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羅建勳表示,黨產會應是將案件掛號到臺北分署,執行官審查移送資料是否符合行政執行法規定要件,確認無誤後,會依行政執行法公法金錢給付義務的執行依法執行,執行期間10年。

羅建勳指出,本件緣起爲行政處分,國民黨的司法救濟途徑是可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行政執行署執行官不會實質審查處分內容

國民表表示,有關黨產會106年6月15日做成自國民黨其他財產追徵新臺幣8億6488萬3550元處分事,國民黨對此違法不當處分,將依法提起訴訟以維護國民黨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