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別斷藥! 慢箋「最後給藥日」落在這區間可提前領藥

▲過年別斷藥!慢箋「最後給藥日」落在這區間可提前領藥。(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109年春節假期即將到來,爲避免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衆用藥中斷,健保署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衆,若上次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落在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29日者,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109年1月13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領取下個月用藥。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衆,必須在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纔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因應109年春節假期,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衆可提前領藥,避免中斷用藥,安心過好年。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的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月)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藥師公會聯會也提醒,過年期間醫療院所營運時間都會有調整,民衆也會有出遊計劃,但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藥物不可中斷,民衆一定要提前檢查餘藥可用天數,避免春節期間斷藥,不利血糖、血壓控制。

▼慢箋提前領藥說明。(圖/藥師公會全聯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