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乳瑪琳」目前回收896公斤 遠東油脂將遭罰千萬

黑心乳瑪琳事件桃園市政府裁定開罰240萬元。(圖/東森新聞

記者趙於婷綜合報導

有關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重製,上週末至目前爲止,桃園市已要求各大通路商應於今中午12點前下架所有違規產品稽查245處共計下架違規產品672.85公斤,監督遠東油脂公司回收數目已累積896.39公斤。桃園市衛生局約談遠東公司負責人後,裁定開罰240萬元,再加上粗估不法利得可追回約800-900萬元,合計視爲懲罰性罰款,加起來共遭罰千萬元。

遠東油脂10日晚間爆出用過期乳瑪琳回收製成906公噸問題產品。食藥署今(13)日緊急召開記者會指出,所有通路和正在使用的商家要在今晚12點前下架完畢。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截至13日中午12點止,已下架產品約26公噸,但由於產品銷售速度快,因此疑似至少7、8百噸的問題奶油民衆吃下肚。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說明,在今(13)日約談遠東公司負責人後,考量該公司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義務所得利益與該公司資力,依據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裁罰標準」裁罰該公司新臺幣240萬元罰鍰,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2條規定會辦相關單位沒入或追繳產品不法所得。

衛生局呼籲,根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業者有協助辦理下架與回收違規產責任,倘架上被查獲違規產品,根據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