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赴日走私黃金案頻傳 外交部:日本4月已加重罰則

華航空姐夾帶黃金日本海關逮。(圖/翻攝東森新聞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近期頻頻發生臺灣走私黃金赴日本的案件外交部臺灣日本協會秘書長張淑玲3日表示,日本爲此已修改「關稅法」,大幅提高罰則,並於4月開始實施,國人入境日本海關應按規定繳稅、填寫申告書。

張淑玲指出,國人赴日攜帶物品,含隨身物品,無論是否超過免稅範圍(20萬日圓均須填報「攜帶品.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書」。若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則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檯辦理繳稅。

至於現金、有價證券與黃金等,若攜帶超過100萬日圓等值之現金、支票等有價證券,或1公斤以上黃金時,須另確實填寫「支傳手段等輸出・輸入申告書」,辦理申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