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臺銘犯了老毛病」 美國大學教授揭買疫苗真相:建議見好就收

郭臺銘發文表示,疫苗申請已由夫人曾馨瑩以及鴻海教育基金會執行長汪用和,兩人共同遞件,並由食藥署署長吳秀梅代表受理。(圖/翻攝郭臺銘臉書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針對鴻海及永齡基金會創辦人郭臺銘有意採購德國BNT疫苗500萬劑一事美國大學教授翁達瑞在臉書撰文指出,郭臺銘犯了老毛病,未搞清楚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就誇口要從德國進口500萬劑疫苗到臺灣

對於郭臺銘有意採購德國BNT疫苗500萬劑一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日表示,資料很齊全,但獨缺「原廠授權書」。對此,郭臺銘辦公室稍早回覆,「等釐清資訊再向外界迴應」。

事實上,對於郭臺銘購買疫苗的動作,美國大學教授翁達瑞就在臉書撰文,替郭臺銘上一堂法律課。他說,郭臺銘事業做很大,但經常出爾反爾,承諾的投資計劃不是取消就是縮水,原因之一就是他好大喜功,在法律條件沒搞清楚前,就大肆張揚

「這次郭董又犯了老毛病!」翁達瑞表示,他沒有搞清楚未搞清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就誇口要從德國進口五百萬劑BNT疫苗到臺灣,「我看在眼裡,心理爲郭董着急,只好隔空幫他上一堂法律課」。

翁達瑞說,BNT(輝瑞)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爲疫苗沒有正式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

翁達瑞指出,爲了讓疫苗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藥廠「訴訟豁免」保護,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爲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麼差錯,施打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

因此,翁達瑞說,美國政府提供的「訴訟豁免」,剝奪人民對藥廠提告的權利,萬一疫苗出了差錯,人民求償無門。所以,聯邦政府還要提撥一筆準備金,以便疫苗出錯時補償受害人

總體而言,輝瑞疫苗之所以可以順利上市,翁達瑞表示,美國聯邦政府提供三個法律條件:「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訴訟豁免保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翁達瑞表示,這三個法律條件都有「管轄權」的限制,只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不及於其他國家。他說,爲了規避國際訴訟,藥廠會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禁止買家轉運到其他國家,「這也是日本要捐贈疫苗給臺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對於疫苗要跨國轉運,翁達瑞說,不論銷售或捐贈,當地政府也要提供上述的三個法律條件。首先,當地政府要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接着,當地政府要提供藥商訴訟豁免保護;最後,當地政府要承擔疫苗出錯的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企業慈善機構,他指出,因缺乏公權力,無法提供這三個法律條件,所以藥廠只與政府交易,就算有企業或慈善機構願意出資採購疫苗,當地政府仍然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

接着,把這三個法律條件,放在兩岸的互動上,複雜程度又會提高。翁達瑞表示,BNT疫苗的大中華區代理權,掌握在上海復星手上衛福部向德國原廠洽購時,果然因爲國家稱謂的爭議中華民國、臺灣、或中國臺灣),採購案被擋了下來。

翁達瑞說,郭臺銘自認可以讓這個採購案起死回生,手法就是由永齡基金會扮演白手套,避開買方國家稱謂的問題,「郭董未免太天真了吧!」

翁達瑞表示,就算這批疫苗由永齡出錢購買,衛福部也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提供上述三個法律條件。若衛福部還是以「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名義介入,原先卡住採購案的國家稱謂爭議依然存在。

因此,翁達瑞指出,要規避國家稱謂的爭議,衛福部只能用「中國臺灣」的名義,共同簽署永齡的採購合約,但這個規避手法有幾個嚴重的陷阱

翁達瑞表示,臺灣會落入中國的統戰圈套,在採購合約中接受「中國臺灣」的身份,蔡政府不會爲這種「喪權辱國」的採購案背書

他強調,就算中國願意放手讓BNT疫苗在臺灣施打,德國藥廠仍要取得訴訟豁免。若這個豁免保護由蔡政府提供,臺灣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非中國的一省,因爲地方政府無權提供德國藥廠訴訟豁免保護。

最後一個選項,翁達瑞指出,德國藥廠從中國取得在臺灣的訴訟豁免保護;但是問題在於,這個豁免保護無法保護德國藥商在臺灣不會被告,因爲中國對臺灣沒有司法管轄權,所以臺灣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所以,翁達瑞表示,不論郭臺銘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就算蔡政府不堅持國家稱謂,這個採購案還是要面對臺灣主權獨立的事實,中國宣稱擁有臺灣主權的謊言,最終都會被戳破。

因此,翁達瑞建議郭臺銘,見好就收,不要落到「臺、德、中」三面不是人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