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 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獲不起訴

國務機要費案,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獲不起訴處分。(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針對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中,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被控替吳淑珍蒐集發票涉嫌詐領542萬一事,臺北地檢署23日上午做出裁定,3人通通不起訴處分。不過貴婦成員種村碧君因爲替吳淑珍蒐集發票覈銷,日前已經遭起訴。

根據檢方調查,國務機要費非機密部分,當年度如有剩餘都應繳交回國庫,但陳水扁、吳淑珍卻涉嫌找來第一家庭成員,以及貴婦團幫忙蒐集發票覈銷,詐領剩餘款。臺北地方法院在2009年向最高檢察署告發,最高檢發交臺北地檢署偵辦。

貴婦團成員種村碧君應訊時,坦承有替吳淑珍蒐集發票,強調是用來捐贈公益,不過檢察官不採信,今年8月將她起訴。至於陳致中、陳幸妤和趙建銘3人,檢察官認爲是吳淑珍向3人索討發票,並非3人主動將發票交給吳淑珍,因此罪證不足,不起訴處份

另外國務機要費機密費部分,雖然前總統府科員陳鎮慧的隨身碟中,有陳致中等人支出明細,但經過調查,確認款項都是吳淑珍主動交給陳鎮慧,再由陳鎮慧繳款,因此檢方認爲陳致中等人在這個部分也是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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