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藍綠今交鋒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排審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相關條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費鴻泰(左)與立委賴士葆(右)炮轟,這明顯在幫前總統陳水扁脫罪。(劉宗龍攝)

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1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5)日排案審查,國民黨團昨批評綠營是在爲前總統陳水扁脫罪。提案修法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表示,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性質一致,既然特別費已經除罪化,有必要修法讓法規一致化,並非替陳水扁除罪化。

國民黨團昨炮轟,綠委蔡易餘提案修法將溯及既往,明顯是在爲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藍委開嗆蔡英文總統,有種就直接大赦,這纔是正道。

蔡易餘等16人提案指出,有鑑於國務機要費由來可追溯至民國40、50年代,當時分爲「機要費」與「特別費」二筆,60年代則合併稱爲「國務機要費」,顯見「機要費」與「特別費」的性質相同。2011年時,爲避免修法困難,故刻意排除國務機要費,然卻造成諸多不公,甚而波及奉上級命令辦理的承辦人員

面對國民黨質疑修法是幫陳水扁脫罪,蔡易餘表示,當初修法時,國民黨把特別費除罪化,主要原因是前總統馬英九被起訴,連前副總統呂秀蓮也在內,顯然是橫跨藍綠歷史共業,但國民黨當時爲修理陳水扁,刻意排除國務機要費修法,僅通過特別費除罪化。

蔡易餘說,法規不該因人設事,應該要一視同仁,修法並非爲陳水扁除罪,而且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在更一審是判決無罪,最高法院發回,預測未來無罪機會很大,既然法制上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有同質性,理應把法規一致性,不該留着羞辱人。

據轉述,柯建銘昨在民進黨中常會報告指出,國民黨團曾說要處理國務機要費,現在又反悔,柯認爲,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一樣都是屬於歷史共業,都應該予以處理,也是民進黨該處理的時候,民進黨團不會因爲國民黨團嗆聲就不處理,希望財政委員會能夠順利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