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1號

2025年2月1日,美國政府宣佈以芬太尼等問題爲由對所有中國輸美商品加徵10%關稅。美方單邊加徵關稅的做法嚴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僅無益於解決自身問題,也對中美正常經貿合作造成破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2月1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有關事項如下:

一、對煤炭、液化天然氣加徵15%關稅,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1。

二、對原油、農業機械、大排量汽車、皮卡加徵10%關稅,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2。

三、對原產於美國的附件所列進口商品,在現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分別加徵相應關稅,現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此次加徵的關稅不予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