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國務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爲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貿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通知》提出,要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配套。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開展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爲企業自主選擇經營範圍提供服務。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