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政涉「珠寶詐騙案」索賠500萬 2月13日宣判

▲郭新政不滿遭指詐騙被判刑,提告向珠寶商求償違約金500萬元。圖爲郭新政先前赴北檢提告。(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已故臺北市議員李新前女友郭新政,因涉入沈家民珠寶詐騙案,被依僞造文書等罪判刑定讞後,郭女不滿當初借錢幫忙取回被騙走的珠寶,卻遭被騙的珠寶商反指爲詐騙判刑,因此提告要求珠寶商嚴嘉慧芸賞珠寶要依當時的和解協議,賠償她500萬元。臺北地院16日辯論終結,定2月13日宣判

雙方當事人16日都委由律師出庭,郭的律師主張,當時郭擔心會拿不回借給沈的錢,所以希望嚴等人簽定協議當作保障;嚴的律師則反駁,當時因爲不籤協議就看不到珠寶,才只好簽字。

沈記珠寶小開沈家民(改名沈昊諺),在2013年間藉家族名號向芸賞珠寶老闆娘嚴嘉慧謊稱可代銷鑽石、珠寶,但沈男得手後,幾乎都拿去典當變現花用,其中部分送給小模伊娃,被凌女戴着鑽戒和鑽石拍照曝光嚴女看到發現被騙追討。

沈因此向郭新政借款贖回部分被典當的珠寶,後來郭、沈、嚴等人在當時立委羅淑蕾出面協調下,在當鋪簽下協議,由芸賞以7147萬元向郭買回珠寶,還要嚴嘉慧爲自己臉書發文罵郭新政一事道歉。事後,嚴女控告沈、郭詐騙,郭不滿反告要求嚴女和芸賞依協議給付500萬元違約金。

全案2月13日上午宣判,屆時就可知道這份協議是否有效,嚴是否需要依約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