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海外佈局改採申報生效 送審時間減半

金管會研擬修法,未來國銀申設海外點將申報生效,圖左爲銀行副局長張國銘、右爲銀行局局長桂先農。(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協助本國銀行積極佈局亞洲,金管會宣佈,將盡速年底前修法,未來國銀申設海外分支辦事處,將採申報生效制,即銀行向金管會提出申請,若金管會未提出反對者,15天后即可生效,不過,大陸地區並未涵蓋在內。

金管會考量近來國銀海外分支機構獲利比重逐年成長,且全球金融中心將重回亞洲,金管會今(13)日邀集央行、銀行公會及目前設有海外分行、子行的18家銀行業者進行座談。金管會研擬以「資訊蒐集」、「監理合作」、「充實資本」、「放寬法規」等四大措施,協助業者積極佈局亞洲市場

金管會表示,爲推動國銀積極佈局亞洲市場,金管會研擬年底前修改金融機構設置海外分支機構管理辦法,未來國銀申設海外分行及辦事處,將針對體質健全、內控良好的業者,放寬法規、簡化程序以利業者及時掌握商機,展開佈局。

銀行局局長桂先農表示,過去國銀申設海外分行,金管會作業覈准期間約1個月,未來修法將參考銀行法第74條,也就是未來國銀海外拓點將採申報生效制,若金管會未對申請案提出反對,則15天后即可生效,不過,大陸地區並不含在其中。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8月底,國銀亞洲分支機構共有165處,佔全球276處比重達6成,此外,101年國銀海外分行稅前獲利佔比爲7.8%,加計子行佔比爲9.2%,若進一步加計OBU(國際業務分行)則達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