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被裝寵物揹包式寵物箱外出 動保處喊罰飼主這樣說

把哈士奇裝寵物揹包內騎車,動保處出手喊罰飼主這樣說。(示意圖/達志影像)

對於有民衆將一隻寵物狗哈士奇置於揹包式的寵物箱內帶出門,高雄市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見圖)20日呼籲民衆善待犬隻。(動保處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一名高雄民衆將一隻寵物狗哈士奇置於揹包式的寵物箱內,並騎乘機車移動,哈士奇顯得相當不舒服,高雄市動保處20日說,獲報後隨即依車牌號碼請警方協助查車主,後續已派案現場瞭解,經查犬隻健康無虞。此舉最高可罰7.5萬元。飼主表示,是哈士奇幼犬硬要跟着他出門的。

對於將哈士奇塞在揹包式的寵物箱內,動保處表示,經查此舉屬實,依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2項飼主對於其管領的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將依同法第30條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

飼主說,目前這隻哈士奇幼犬約2至3個月,哈士奇看他要出門,於是牠跑到寵物箱內硬要跟着自己出門,飼主好說歹說都沒用,飼主只好將哈士奇塞入揹包式的寵物箱內帶出門。飼主也坦承,因爲幼犬還沒發育完全,要是再大一點就得牽着出門了。

動保處呼籲,飼主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除了7歲以上人伴同,應善待寵物,箱籠要透氣通風,並以動物能四肢伸展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