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鋒大隊飛彈中士工作擺爛 士官長糾正遭怒譙險遭毆

海軍海鋒大隊的岸置雄風飛彈發射車,可機動部署雄風二型與三型飛彈。(中時資料庫)

肩負我國岸際制海,對艦飛彈作戰任務的海軍海鋒大隊,一名陳姓飛彈中士奉派前往高雄支援任務時,因士官長於工作會議時指責其工作懶散,認爲士官長刻意找碴,在集合結束時,當着全單位同仁面前,當場飆罵士官長「士官長了不起是不是,幹。」,並作勢衝向前打人,遭到長官攔阻後送憲兵隊移送法辦,橋頭地院依暴行犯上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記載,陳姓中士爲海軍海鋒大隊北部某支援中隊飛彈中士,民國108 年7 月22日起,奉派前往高雄左營某海軍海鋒大隊機動中隊支援伙房事 務。

但陳員於108 年12月6 日13時40分許,因士官長於同日上午會議中提及他工作態度懶散等情,造成他不滿,而認爲士官長刁難,明知士官長官階在中士之上,竟基於公然侮辱上官之犯意,在海鋒機動中隊集合場地,於集合結束之 際,對謝璨宇稱:「士官長了不起是不是,幹!」。

說完後後,陳員又基於對上官強暴之犯意,衝向士官長欲毆打他,旋即遭中隊長等人攔阻,而陳員在離開集合場地時,又徒手搥打該集合場地之玻璃門。部隊事後立刻向上稟報,並通知憲兵隊將陳員移送法辦。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陳員並無刑案前案紀錄,但其身爲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因一時情緒失控,即以穢語辱罵擔任士官長,且欲對士官長施以強暴犯行,法治觀念淡薄,影響軍隊紀律;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因此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