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承德艦士官長拷貝130件軍機 判刑1年半定讞

海軍承德士官長竊取電腦機密,判刑定讞。此爲示意圖。(圖/pakutaso)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海軍軍艦隊指揮部124艦隊2018年爆發軍機外泄案,洪姓士官長涉嫌潛入承德艦戰情室,利用隨身碟拷貝軍用電腦裡130項軍事機密國防秘密檢方提起公訴。高雄分院審理後,認爲他涉犯刑法外患罪,將他判刑1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洪姓士官長(42歲)從1998年起在海軍艦指部124艦承德艦服役,從中士護士上士修護士、上士副班長晉升資系士官長,負責保養、維修艦上無線電及天頻系統衛星通信設備

而他洪男明知海軍艦指部不得攜帶隨身硬碟登艦,在艦上也不得拷貝任何行政電腦、通信系統、戰鬥系統等設備資訊,卻於2003年10月7日假借維護電腦名義,進入承德鑑戰情室。隨後持隨身硬碟,接上「安迅6號」電腦執行「WINDOWS下載程式」,拷貝機密資料至硬碟;而後也多次拷貝安迅6號、安迅7號兩部電腦的機密資料。

檢調2018年初獲報,搜索洪男住處並查扣到硬碟。而後高雄高分檢察官更前往停靠於左營軍港的承德艦勘驗洪男坦承認多次進入承德艦戰情室、拷貝電腦,檢方對硬碟進行數位鑑識,發現共128個檔屬國家機密亦屬軍事機密」、2個檔「國家機密亦屬國防機密」。檢方最後依照刑法「外患」罪中的「收集國防秘密」錄等罪嫌,提起公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有罪,將他判刑1年6個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23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