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回國用健保惹議!健保署研擬「需繳齊出國期間保費」才能用

健保署長李伯璋資料照。(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長年旅居海外國人,返臺使用國內醫療資源議題屢屢引發爭議。健保署長李伯璋今(19)日表示,將着手檢討改革,未來只要出國停保、退保,返國後想要再使用健保者,必須追回出國期間的健保費用預計10月開始討論。

根據現行健保規定,出國超過6個月、未滿2年的國人,可以辦理停保,返臺之後復保;出國滿2年者除籍,健保也會自動退保,未來必須等待6個月纔可再次加保;不管復保或者加保,先前沒有無健保狀態的健保費用無須再繳。

李伯璋今(19)日上午出席衛福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活動接受採訪時透露改革想法。他說,國人對於平常不在臺灣、沒繳健保費、沒繳稅,卻回國使用健保非常有意見,也確實應該進行檢討。

李伯璋表示,目前健保法並未禁止此類國人使用健保,改革將涉及修法,初步方向規劃不論停保後復保、退保後再次納保者,都可將追回出國期間的保費,待繳齊之後才能使用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