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藝文界黑名單」案宣判 前朝多位高官被判刑

▲「藝文名單」一案被告出庭時的畫面。由 左至右分別是金淇春趙允旋金鐘德、鄭官珠申東喆。(圖/翻攝自韓聯社網站)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前總統朴槿惠閨蜜門親信干政系列案件中,有關「藝文界黑名單」一案,27日(週四)作出一審宣判。當時任朴槿惠政府總統秘書室主任的金淇春、文化體育觀光部長趙允旋等主要涉案人均被判刑。

韓國媒體之前報導,朴槿惠擔任韓國大統領期間,韓國政府部門完成了一份包括衆多文化藝術界人士在內的名單。該名單將批評政府或支持在野政治人物的文化藝術界人士,排除在韓國政府資助範圍之外。隨着朴槿惠「閨蜜門」事件曝光和被調查,此事件始爲外界所知,引發輿論譁然。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7日宣佈:因濫用職權等嫌疑被拘留起訴的前總統秘書室主任金淇春被判有期徒刑3年。韓國前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趙允旋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此外,前青瓦臺首席教育文化秘書金相率、前青瓦臺文化體育秘書金昭英等涉案人也被判處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韓國負責調查「閨蜜門」事件的特別檢察組今年1月以涉嫌濫用職權、妨礙行使許可權、以及僞證等罪名,逮捕了金淇春和趙允旋。特檢組認爲,金淇春是」藝文界黑名單」一案的核心人物,也是此案件的總策劃人,趙允旋則是直接付諸實行的負責人。雖然二人在法院進行審理過程中堅持不認罪,但法院認爲,兩人的犯罪事實已獲證實

韓媒報導,法院方面還將該案件中有關強迫官員辭職等濫權行爲,視爲出於朴槿惠的指示,這對此後朴槿惠系列案件的審理或將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