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 擬明年開徵 1817家大戶首當其衝

經濟部擬於明年開徵耗水費,據瞭解,經濟部已向行政院建議,以每月用水超過1萬度以上作爲課徵對象水利調查,每月用水逾1萬度包括石化、造紙、光電、電子鋼鐵業等五大產業,還有部分食品業、紡織業,及國營事業臺糖,共計1,817家廠商,每月水量佔比達4成1,是首當其衝要被納入徵收對象。

不過,官員透露,經濟部同步鼓勵業者節水,正評估工業局綠色工廠標章,或投資節水設備廠商,給予最高抵減6成耗水費,只需繳4成,廠商若需貸款投資節水設施,考慮予低利融資。另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廠商水量不計入稽徵耗水費。

立法院在2016年三讀通過水利法,要求針對用水超過一定水量的用水人徵收耗水費,水利署最初規劃「一定水量」定義爲每月使用1,000度以上。

惟水利署分別就1,000度、3,000度、6,000度、9,000度、1萬度、9萬度評估結果,9萬度以上佔用水量2成9,但戶數不到300家,1萬度纔多12%用水量,戶數1,817家,1,000度用水量佔比增加不多,但戶數8,000多戶太龐大,連受疫情影響的中型旅宿業也會受衝擊,且稽徵成本太高,向行政院建議改爲1萬度。

耗水費決定枯水期開徵,預計明年啓動,水利署資料顯示,月用9萬度以上超大用戶有256家,用水量佔整體29%;1萬度至9萬度大戶有1,561家,用水量佔比12%,加總後月用1萬度以上總計1,817戶廠商,每月用水佔整體用水量的41%。涵蓋產業類別包括石化、造紙、光電、電子、鋼鐵業,還有部分食品及紡織業,國營事業臺糖也難逃被開徵。

經長王美花曾表示,未來分產業類別採取差別費率課徵。官員說,大型企業上市公司實力堅強,是否不分產業不給予差別費率,未有定論中型企業很多仍需協助,將做適當安排。

而耗水費每度採單一費率,不會分級距;至於費率,尚未確定,官員表示,應不會太高,還要考慮企業容受能力,近期和各產業廠商及跨部會討論。

此外,會給廠商二年以上緩衝期,減半繳費,予廠商有投資節水設備準備期。另考量部分產業有景氣循環,例如光電業,並非年年都有盈餘,當有虧損時,經濟部會給予分期付款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