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跨坐身上痛毆10分鐘…他雙眼浮腫「無法臉部辨識」!3天后顱內壓上升暴斃

士林福順公園。(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智勝臺北報導

臺北市詹姓男子107年與郭姓友人在士林福順公園爆發衝突,竟仗着酒意跨坐在郭男身上朝期臉部不斷揮拳痛擊,打到好友眼睛浮腫無法睜開,就連警方也一度無法使用臉部辨識系統確認身分。當時郭男還不願與好友計較,堅持不提告,孰料3天后,郭男卻突然暴斃身亡。檢方解剖相驗後,確認死因顱內出血;士林地院一審認爲,郭男死因與詹男施暴有密切關係,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嫌判處7年2月。詹男不服再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詹男與郭2人爲好友,107年1月16日下午,2人酒後在士林區福順公園發生口角,互相嗆聲、拉扯,詹男仗着酒氣,不顧郭已因拉扯仰躺倒地,仍跨坐在其身上朝他頭、臉、胸等處不斷揮拳痛毆10餘分鐘,直到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才終於罷手。

當時2人雙雙被帶回派出所,郭男臉部嚴重外傷,不但左眼臉頰浮腫瘀青、嘴角破皮流血,且雙眼還腫到無法完全睜開,但郭男不願與好友撕破臉,堅持不提出告訴,警方最後也只能讓2人離開。翌日中午,詹、郭2人再度於福順公園碰面聊天,但郭男走到路旁小解時卻突然仰躺在地,並表示腳痠、想要休息;詹男兩度上前查看,見郭雙眼緊閉、狀似入睡,因此未再多加理會。直到當天下午5時許,附近民衆發現郭男倒地許久仍未起身,驚覺情況有異急忙報警,但這時郭男已經意識不清,呈現重度昏迷,緊急送往醫院搶救後,仍於同月20日凌晨3時許宣告不治身亡。

事後檢警會同法醫解剖相驗,發現郭男左額挫傷、左後顱底枕骨7公分現狀骨裂、顱內右側瀰漫性硬膜下出血100公克、蜘蛛膜下腔出血等,因此研判郭男的死與前一日詹男揮拳痛毆有密切關係。

對此,詹男雖坦承確實有動手打傷郭男,但當天2人前往警局時,郭男仍還可正常對話,且當下還明確拒絕就醫;另一方面,翌日郭男昏迷送到醫院急救時,是家屬拒絕開刀,害其延誤就醫,因此死因與他無關。

士林地院法官一審時依據鑑定資料,認爲郭男受傷當天無明顯症狀,可能是傷勢尚屬輕微,顱內壓未立刻上升,因此神智尚可,待顱內緩慢出血、內壓持續上升後,終於在隔日倒地昏迷,傷勢明顯與詹男有因果關係;且當時2人同赴警局,警方還無法用臉部辨識系統確認郭男身分,足見詹男下手之重,衡量其犯後毫無悔意,且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嫌判處詹男有期徒刑7年2月。詹男不服提出上訴,但遭到高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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