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怕被法拍…屋主先租出「10年爽收近千萬」!專家曝內幕:照樣能拍

屋主刻意出租,想降低其他投資投標意願!(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這間很屌!」一名網友分享一間特別物件,臺中一位屋主似乎怕房子被法拍,投機取巧將房子租給房客10年,且收取近1000萬元的租金,掀起網友熱議。對此專家表示,若租約沒有進行公證,房子照樣能被法拍。

一名網友在臉書《房子賠售就是爽》分享房產秘辛,臺中一名屋主疑怕房子遭到法拍,刻意出租並製作合約,從屋況資料顯示,這間豪宅西屯區市政北一路上,位處26層樓高、12年屋齡、共119.8坪,總底價4060萬元。

原PO笑稱,「因爲租約在貸款設定日之後,怕被法院排除租約,所以(房東聲稱一次付清1000萬的租金,真厲害」。另從法院筆錄區況指出,該建物現已租給第三人,租約爲103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租金每月新臺幣8萬元,拍定後不點交,且租金已全數付清,換而言之,房客已掏出10年租金金額實際爲9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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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已先爽收近千萬租金!(圖/翻攝臉書社團《房子賠售就是爽》)

該PO文引發熱議,有專業網友分析,「這種手法,過去幾十年來法市場很常見,有些人以爲自己很聰明,找許多奇怪的理由,慢慢的都被修法後排除在外」、「我還有看過,目前居住這法拍屋的人佔有身份不明…他自己個人聲稱,是這間房子的所有權人 欠他錢,『所產生利息』來繳納這間房子的租金,結果一樣被排除…點交」、「投資客被逼急,什麼蠢事都以爲有用,還妄想保留房子,真悲哀」、「所以國稅局知道屋主有一千萬租金收入了」、「現在做假租約都沒用了啦,早就被修改掉了」、「這可以法院申請排除租任」。

對此,104法拍網總經理茂山指出,首先要看租約有無公證,若沒有,法院照樣能法拍。至於10年合約部分,他推測,應該屋主是想削減其他投資人投標意願的手法,畢竟有人住在裡面,相關單位無法進行點交,未來新買主想入住,就需透過訴訟管道打官司,以迫使房客自行搬離,過程中不僅耗精力耗時時間恐長達幾個月或數年。►Follow網路流行風向,點我加入官方Line@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