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201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招生計劃

具體見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

三、報名要求

1. 藝術類包括美術類、音樂類(分聲樂器樂)、舞蹈類、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書法類、表演類等,報考以上各類的考生,均須按藝術類報名。

2.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名工作全部採用遠程網方式進行。考生應在2012年11月20日前持戶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領取招生簡章。已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2012年11月25日8時至11月29日17時之間,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點擊進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址:http://www.hebeea.edu.cn)。遠程網上報名系統2012年11月29日17時關閉。已經在網上進行報名的考生,以報名點或班級爲單位,通過網上支付報名費。2012年12月1日至5日考生須持戶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照相、採集指紋及現場信息確認等工作。報名信息須本人確認,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網上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將不能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未進行信息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

四、專業考試形式和類別

所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分兩種形式:一是河北省內高校聯合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聯考),二是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1. 聯考。河北省對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實行聯考。

⑴考生報考以下專業的均應參加美術類專業聯考。

報考繪畫、造型設計及對美術技能有專業考覈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如:

本科專業:繪畫、雕塑、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攝影、照明藝術、動畫會展藝術與技術、工業設計、建築學、廣告學、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數字媒體藝術、景觀建築設計、寶石及材料工藝學、中國畫、公共藝術等專業。

專科專業:藝術設計、產品造型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裝潢藝術設計、美術、舞臺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雕塑藝術設計、珠寶首飾工藝及鑑定、雕刻藝術與傢俱設計、旅遊工藝品設計與製作、廣告設計與製作、多媒體設計與製作、應用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廣告與會展、藝術設計類、影視動畫、影視廣告、電視攝像、攝影、攝影攝像技術、影視多媒體技術、環境藝術設計、服裝設計、紡織品裝飾藝術設計、美術教育等專業。

攝影、照明藝術、數字媒體藝術等本科專業和多媒體設計與製作、電視攝像、攝影、攝影攝像技術、影視多媒體技術等專科專業是否按美術類專業招生以招生院校公佈爲準。

⑵考生報考以下專業的均應參加音樂類專業聯考。

對聲樂、器樂專項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如:

本科專業: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錄音藝術、音樂科技與藝術等專業。

專科專業:音樂表演、樂器維修技術、鋼琴調律、鋼琴伴奏、音像技術、作曲技術等專業。

⑶考生報考以下專業的均應參加舞蹈類專業聯考。

對舞蹈專項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如:

本科專業:舞蹈學、舞蹈編導。

專科專業:舞蹈表演。

以上⑴至⑶所列專業如與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執行教育部規定。

2. 校考。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聯考未涉及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書法類、表演類等專業),經我省招生委員會批准後,可組織校考。其中我省聯考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須在我省專業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的考生範圍內組織校考。

對於我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如學校有特殊選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應類別專業聯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績的,須經省招生委員會批准同意後方可向社會公佈。

五、專業考試安排

⒈ 美術類專業聯考由河北師範大學組織實施。

⑴考試科目分值 (滿分爲300分)

色彩(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考試範圍:人物頭像靜物寫生或人物頭像、靜物、風景默寫。

素描(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等寫生或默寫。

速寫(100分):考試時間30分鐘。考試範圍:人物(單體或組合)動態或靜態寫生、慢寫或默寫等。

⑵繳費辦法

2012年12月19日至23日,考生憑《報考證》上14位考生號到河北省內中國建設銀行任意儲蓄網點交納專業考試費100元,繳費學校代碼爲7100426,請領取並保留銀行代收費憑證(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銀行系統可能無法識別,收費憑證上的考生號正確即可),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爲自動放棄專業考試。建設銀行諮詢電話:0311-80786406。

⑶下載考試准考證

2012年12月25日以後,考生登錄河北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欄目下載本人准考證。

⑷考試時間、地點

2012年12月30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寫和素描。考生持《報考證》、《准考證》和《身份證》,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⑸河北師範大學諮詢電話0311-80786666。

⒉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聯考由河北師範大學組織實施。

⑴考試內容和分值(滿分爲200分)

音樂類:專項考試(150分,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專長任選一門作爲專項參加考試)、樂理考試(15分)、音樂素質考試(聽音15分,視唱20分);

舞蹈類:舞蹈專項考試(150分)、即興舞蹈(30分)、節奏考試(20分)。

⑵繳費辦法

2012年12月19日至23日,考生憑《報考證》上14位考生號到河北省內中國建設銀行任意儲蓄網點交納專業考試費200元,繳費學校代碼爲7100426,請領取並保留銀行代收費憑證(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銀行系統可能無法識別,收費憑證上的考生號正確即可),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爲自動放棄專業考試。建設銀行諮詢電話:0311-80786406。

⑶下載《考生回執》

2013年1月15日以後,考生登錄河北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欄目查詢,並按要求下載《考生回執》。

⑷考試時間

2013年1月19日音樂類考生進行樂理、聽音考試,音樂類考生的其他項目和舞蹈類考生所有項目的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詳見《考生回執》。

⑸河北師範大學諮詢電話:0311-80786666。

3.招生院校組織校考的專業,其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院校負責公佈,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諮詢。

六、校考點有關規定

⒈經批准在河北省設立校考點的省外院校,其專業考試統一安排在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進行。

⒉如果考生報考的院校(專業)在河北省設點進行專業考試,則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七、專業考試成績有關規定

1. 報考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中央美術學院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影視表演、人物形象設計專業除外)、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省內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聯考類別涉及到的,錄取時必須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省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河北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建議錄取時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

2. 報考院校進行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於我省聯考涉及到的,須在相應類別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基礎上採用院校校考成績;對於我省聯考涉及不到的,直接採用院校校考成績。

3. 2013年2月8日前公佈各類專業聯考成績並確定專業合格標準,不再單獨發放省聯考合格證。屆時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考生可登錄河北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詢聯考成績。

4. 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校考專業成績由院校負責通知考生。

5. 按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美術類專業聯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爲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於180分。

八、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藝術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藝術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爲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滿分均爲300分,四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九、填報志願

藝術類專業考生填報志願分批次進行,具體填報辦法詳見《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另發)。

各批藝術類校考專業設一志願和二志願,二志願我省不統一組織志願徵集,由缺額院校進行志願徵集,一志願和院校徵集的二志願均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其他藝術類專業志願設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設一志願和二志願,二志願實行徵集方式。一志願錄取後,公佈缺額計劃進行徵集。一志願和徵集的二志願均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

獨立學院、民辦院校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和專科提前批設一志願和二志願,二志願實行徵集方式。一志願錄取後,公佈缺額計劃進行徵集。一志願和徵集的二志願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平行的五個院校志願不得跨類填報。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文(理)科專業志願。

十、錄取

⒈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須相應專業考試合格。

⒉ 報考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規定自行劃定。報考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我省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⒊ 投檔規則

⑴使用河北省聯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參照考生所報志願順序投檔。

投檔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按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對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錄取規則與我省投檔規則不同的,經招生院校申請,投檔比例可不受招生計劃120%的限制。

錄取規則由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實際制定。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我省投檔規則向招生院校投檔後,招生院校在投檔生源範圍內按照事先向社會公佈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⑵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

將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省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爲院校確定的控制線),全部投檔給考生報考院校,由院校擇優錄取。其中報考我省聯考涉及到的校考專業還須相應類別的專業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

具體投檔錄取時間及相關要求按河北省有關文件執行。

十一、違規處理

1. 河北省藝術類專業聯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聯考中被認定爲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對學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中被認定爲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有關招生學校須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二、其他

1.河北省內高校的編導類、播音主持類專業、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影視表演專業、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專業、社會體育(體育舞蹈、健美操)專業、書法學專業實行校考,招生簡章由招生院校公佈。

2.參加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聯考的考生食宿自理。

3.本簡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