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試爆自製炸彈卻炸斷自己5指 男還要被關7年6月

蔡男試爆炸彈示意圖。(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汐止一名有毒品前科蔡姓男子前年到基隆河旁堤岸試爆自製炸彈,但不小心把自己的右手手指全部炸斷,事後因爲就醫讓犯行曝光,遭警方送辦。士林地院日前便依非法制造爆裂物罪,判他7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據判決書,蔡男前年10月12日上午先在基隆住處將含有碳粉硫粉成分火藥裝入鋼瓶製作出具殺傷力的炸彈2枚,下午便帶着炸彈去汐止公車總站後方河堤步道測試,但因爲點燃引線後想要像手榴彈般把炸彈丟出時,炸彈就先在手上爆開,因此不慎將自己右手5根手指炸斷,他事後跑到三軍總醫院治療,而警方也隨即到場查扣另枚炸彈,並採集爆炸處的血跡肉屑,但遍尋不着殘肢研判可能在事發後已經被附近的野狗叼走。

法官認爲,蔡男所製作的物品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範的爆裂物,可在瞬間取人性命或致人傷殘,他雖非受有專門訓練,但依其所用材料,堪認其具有相當之知識及技術,予引爆結果有破壞社會安全秩序、危及他人性命之虞,審酌蔡男到案坦承不諱,將他判刑7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

▼試爆地點接近公車總站基隆河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