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德芬查蔡英文論文狀告教育部 11/4日宣判

賀德芬(左)。(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蔡英文「論文門」風波,臺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調閱相關資料時,被教育部以「機密封存30年」爲由拒絕,她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原訂9月16日宣判,7日再開辯論後,全案辯論終結,法官諭知11月4日宣判。

去年9月賀德芬調閱蔡英文在政大的人事檔案,教育部卻稱是機密資料,將封存至2049年,保密期間堪比國家絕對機密,她向行政院提訴願遭駁,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列爲機密的處分。

賀德芬後來開庭又追加聲明,包括確認教育部是否覈定蔡英文資料保密,請求提供覈定保密的法律依據,還對教育部長潘文忠求償1000萬精神慰撫金,她質疑,保密程度是爲蔡英文量身訂做,且潘文忠在立法院公然說謊、包庇犯罪,還害她被蔡英文告加重誹謗。

合議庭原訂9月16日宣判,後來裁定再開言詞辯論,審判長7日確認賀德芬追加之訴的聲明有沒有要告教育部長潘文忠求償?賀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撤回追加潘文忠部分,只留下提告教育部請求國家賠償。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11月4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