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蔡見興事件財政部提3大精進方案 檢舉函衡酌實質重大性

合庫總行(圖/吳靜君攝)

合庫AMC前董事長蔡見興「寄生合庫」事件,爲健全營運,提升公司治理成效,財部今年 5月3日召開公股事業重要議題會議,要求各公股事業強化人事任用管理及公司治理,提出3大精進方案。

一,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覈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檢討並強化所屬事業(含轉投資事業)關係人進用是否符合人事法規相關作業規範;非金融事業亦應檢討人事制度之妥適性,以公開公正透明之原則,完善人事聘任機制作業規範,以避免發生爭議。

二,確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覈制度實施辦法第34條之2規定,完備內部檢舉制度並落實辦理相關事宜,於辦理檢舉案件時,應衡酌實質重大性,確實釐明及檢討改正,勿僅以檢舉人未具名即存查結案。

三,執行職務務必依內部覈定程序及主管機關所定規範辦理;有關銀行等徵授信作業,應落實授信「5P」原則及各項徵授信規範辦理評估,以確保合法性及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