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謀虛構167萬元債務 兩男子因虛假訴訟被判刑

合謀虛構了167萬元債務,並向法院提起訴訟。承辦法官明察秋毫、識破騙術,將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涉嫌虛假訴訟的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後檢察機關彭某趙某提起公訴。近日,北京市東城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虛假訴訟罪,對彭某、趙某二人判處刑罰。

彭某與陸某表兄妹關係,彭某與唐某夫妻關係,二人正處於離婚訴訟中。2020年1月13日,陸某手持一張彭某手寫借條起訴彭某和唐某,要求二人償還167萬元債務,其單位同事趙某爲委託訴訟代理人

開庭審理過程中,唐某辯稱,彭某爲達到在離婚訴訟中損害唐某利益的非法目的,與他人合謀虛構債務。唐某提交了本案立案三個月前,彭某與趙某之間的電子郵件往來截圖,內容雙方商議如何聯合制造假案、虛構債務的具體過程,包括案涉借條模板、本案起訴狀等內容。承辦法官經審查,認爲本案涉嫌虛假訴訟。因電子郵件證據極易被刪除篡改,法官迅速將涉嫌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2020年10月22日,檢察機關以彭某、趙某涉嫌犯虛假訴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鑑於陸某對虛假訴訟犯罪知情但參與不多,且積極配合偵查起訴,檢察機關對其批評教育後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11月10日,東城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彭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被告人趙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孫瑩 郝迪

點 評

法庭應是最莊嚴的地方,在法庭上撒謊更應嚴懲。虛假訴訟不僅是對社會誠信的損害,更是對司法公信的踐踏。嚴懲不誠信行爲,是構建誠信體系的必要且有效手段司法機關果斷對彭某等人涉嫌虛假訴訟案件偵查、審查起訴、作出裁判,彰顯了司法對虛假訴訟絕不容忍的堅決態度

司法機關應加大對虛假訴訟案件懲處的宣傳力度,如此一來,必能有力震懾此類嚴重損害司法權威的行爲,避免讓法庭這一方淨土被虛假訴訟所玷污。

(點評: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百浩律師事務所主任 黎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