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幼師投毒致25名幼兒中毒 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原標題河南焦作幼師投毒致25名幼兒中毒 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萌萌幼兒園投毒”案被告人王雲一審被判死刑]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萌萌幼兒園投毒”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王雲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雲及幼兒園負責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雲因生活瑣事與其丈夫馮某某產生矛盾。爲報復馮某某,2017年2月19日晚, 王雲將通過網上購買的亞硝酸鈉投放到馮某某使用的水杯內, 致使馮某某飲水後中毒並構成輕傷。

被告人王雲在“萌萌學前教育”幼兒園工作期間,因學生管理問題中班老師孫某某產生矛盾,決定對孫某某實施報復。2019年3月27日9時許,王雲將事先準備好的亞硝酸鈉投放到中班學生加餐的八寶粥內,致使二十五名學生食用八寶粥後中毒,最終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

法院認爲,被告人王雲明知亞硝酸鈉對人體有害,但爲報復他人,兩次投放亞硝酸鈉,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亞硝酸鈉已造成其親屬身體損傷的情況下,明知不特定多人的幼兒園中班學生會食用加餐八寶粥,但爲報復同事,仍不計後果向粥內投放亞硝酸鈉,致使多名無辜幼童食用後中毒併入院接受治療,且在作案後隱瞞被害人中毒原因,最終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的嚴重危害後果,釀成了社會高度關注的公共衛生安全事件。王雲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王雲在從事僱傭活動中故意致人損害,應當與其僱主即幼兒園負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王雲的行爲已分別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故意傷害罪,依法應對其數罪併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以上判決。

此前報道:

河南焦作幼師投毒案明日開庭,死亡幼兒家屬望嚴懲

7月14日,澎湃新聞從“河南焦作幼師投毒案”受害幼兒家長處獲悉,該案將於明天上午在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王某云爲焦作市解放區萌萌幼兒園(民辦教師。2019年3月27日,王某雲向中班學生的八寶粥中投放亞硝酸鈉,造成23名幼兒中毒。其中一名幼兒在搶救10個月後死亡。王某雲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故意傷害罪。

死亡幼兒的母親張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她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將於7月15日上午9點半在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法院通知,因疫情防控原因,每位受害幼兒的家庭只能有一名家屬旁聽。

張女士稱,案發至今,他們沒有接到嫌疑人及其家屬,以及幼兒園方面的道歉。搶救孩子的100多萬醫療費,也是當地政府替嫌疑人和幼兒園先行墊付。

張女士介紹,她家提起的民事訴訟,明日開庭將不申請,等刑事部分判決後再解決民事部分。他們至今不清楚王某雲的作案動機,希望王某雲可以受到法律嚴厲的審判